工學院學生利他獎評選辦法如附件一所示,(本所可推薦名額僅1名(個人或團體))
符合資格並有意申請受推薦者,請備妥以下資料(書面+電子檔),於3月28日前送所辦彙整。個人部份:利他獎候選人推薦表(附件二)、系所推薦表(附件三)及相關資料團體部份:團體獎推薦表(附件五-1)、團體獎體員清冊(附件五-2) 及相關資料於3月28日前將書面資料送所辦彙整。(電子檔請另寄:goody@ntu.edu.tw)
註:推薦事蹟以利他精神為主,非關學術或學業表現,並請以在校期間之事蹟為陳述重點。